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16年) (五)

(五) 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