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16年) (六)
(六) 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各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省会城市设置1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城市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各地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儿童医院。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