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知(2005年) 4、 许可证原件。 五、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 (七) 关于加强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知(2005年) (七) 4、 许可证原件。 五、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 (七) 保险公估机构在特殊情况下任命临时负责人的,应当自任命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六)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