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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

(二) 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工作,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保监局应急指挥机构应协调辖区各保险机构,密切配合当地政府抗灾救灾,报告保险业相关情况,积极善后理赔,协助做好稳定人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