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2023年) (一)

(一)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依托“金民工程”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及各级已有系统平台建设基础,逐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基本功能,尽快实现覆盖全国、统筹城乡、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深化拓展功能应用,科学设置预警指标,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民政部门要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各相关单位原则上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给民政部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