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08年) 四、 要改进交强险信息披露方式 (二) 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 四、 要改进交强险信息披露方式 (二) 从2008年会计年度起,各保险公司每年应按照会计年度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交强险业务进行审计;并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一式四份报中国保监会,并同时报送报告电子版。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