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2017年) (十三)

(十三) 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县乡(镇)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并为贫困乡镇建立线上线下互动的信息化综合服务点,推动医疗、教育、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落地。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县乡(镇)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简化办理程序,清理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加强政务服务网络无障碍建设,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物联网等手段,推动乡镇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