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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管理宣传材料

二、 规范宣传材料的内容

(一) 该万能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二) 该万能保险产品的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以及退保费用等费用扣除的详细情况,包括具体的费用扣除比例(或金额)、扣除时间等,并以示例的方式详细说明风险保… (三) 该万能保险产品保单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 (四) 该万能保险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 (五) 犹豫期的起止时间以及犹豫期内投保人的权利。 (六) 犹豫期后,投保人在保险期间任一时刻退保可得到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三、 科学选取演示利率

四、 全面正确介绍万能保险产品

五、 加强对销售行为的管理

(一) 各公司应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统一制定培训材料,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讲师及销售人员全面、准确理解万能保险产品。 (二) 各公司应采取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100%客户回访方式,了解投保人是否阅读了条款及产品说明书,是否正确理解了以下内容: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各项费用扣除情况、保单账… (三) 各公司应加强对万能保险销售行为的监控,密切跟踪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情况,高度关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迅速采取解决措施,并及时向当… (四) 各公司应对现有的万能保险产品宣传材料立即进行清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宣传材料,应在本通知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清理工作。

六、 加强对万能保险的监管

(一) 各公司分支机构应每季度向当地保监局报送万能保险产品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包括每一个万能保险产品当期保费收入、退保金、给付、消费者投诉和解决情况以及新开办产品的风险… (二) 各保监局应密切关注各公司分支机构万能保险产品的销售和管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打击万能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