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七)

(七) 公安机关立案、并案侦查,或因有争议,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