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五)

(五) 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但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先行追究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