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五、 健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 (十四)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十四)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五、 健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 (十四) 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为案件的后续起诉、审判打下坚实基础;要主动与海关、邮政管理、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物品、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大对物流寄递、国际邮包、互联网的监控查缉力度,及时发现案件线索,适时组织开展侦查打击;要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规定,有针对性地与重点国家开展办案协作,加强证据共享和司法协助,共同打击跨国走私芬太尼类物质犯罪。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