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四、 证据收集与审查要求 (十一) 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应当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性质的证据材料。对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其他涉案财物,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收集物证、书证、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并处没收财产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房产、机动车辆以及投资、经营公司、企业情况等,并制作财产清单与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随案移送。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四、 证据收集与审查要求 (十一) 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应当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性质的证据材料。对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其他涉案财物,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收集物证、书证、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并处没收财产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房产、机动车辆以及投资、经营公司、企业情况等,并制作财产清单与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随案移送。 (十一)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