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 2、 证人证言 第十三条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 第十三条 2、 证人证言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 询问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