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12.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12. 12.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地多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单纯通过线上方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且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特征的,一般不应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的认定依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11.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