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1999年) 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1999年) 为了有效实施著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并理顺著作权人、数字化制品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法律关系,特作如下规定: 为了有效实施著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并理顺著作权人、数字化制品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法律关系,特作如下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