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修订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监管和认证过程管控。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