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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派出机构更名后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 十七、

十七、 保监局在公文处理工作中有何问题,对改进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办公厅联系。

联系人:李纯安 刘娜

联系电话:010-66072442,010-66506035。

二〇〇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