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二、 再保险分出公司选择再保险接受人,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一) 二、 再保险分出公司选择再保险接受人,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在订立签署再保险合同时,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最大份额接受人应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或者最新财务实力评级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保险机构: 二、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