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1999年) 二、 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1999年) 二、 二、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或变相拖延执行。对已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交。 取消各种基金项目后,有关事业发展出现的资金缺口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应予以妥善解决和处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