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1年)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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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134号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134号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