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四) 重点推进
选择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运用基础扎实的中小企业集聚区作为实施推进工程的载体,制定实施工作规划,全面落实重点任务。支持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基地或创客空间等;选择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和品牌创造力的中小企业,实施重点培育计划。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优先进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点;优先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等。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主体积极探索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新举措、新机制和新模式,先行先试,做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