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一) 组织领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工程的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推进工程实施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评估,逐步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推进工程的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各省(区、市)要结合行业和地方发展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给予引导和扶持,积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组织社会服务资源,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推动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