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七)

(七)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各省市集聚现有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体系融合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对于服务中小企业业绩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和项目优先委托。鼓励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中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等相关模块。实施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发挥行业性组织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探索行业性组织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的有效模式,激发服务热情,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主体。倡导专利代理人为中小企业开展专利申请的公益服务。鼓励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吸收中小企业入会,适当降低中小企业入会门槛及减免入会费用。引导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合理分配出资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在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等之间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