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2021年) 四、 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2021年) 四、 四、 主要内容 (一) 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培养和评价“… (二) 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可结… (三) 培养内容。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之急需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 (四) 培养主体职责。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同一批次同类职业(工种)可签…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