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工会以及工商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作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实施。国资监管部门、工商联要以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规模以上企业为着力点,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