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法办理环境、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健康中国法治秩序。依法办理环境污染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正确行使调查核实权,准确把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办理医疗损害责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准确理解和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专门规定,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纠纷依法妥善解决;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责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正确把握缺陷产品、因果关系等认定标准,促进司法统一规范。办理案件中,要积极借鉴医疗纠纷专业化管理解决机制,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环境、卫生、食品药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