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年) 26.

26. 本意见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文艺评奖,应当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意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地区举办的评奖活动,可以参照本意见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