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 效力 现行有效 (1980年2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 一、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二、 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三、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四、 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五、 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六、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七、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九、 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十一、 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十二、 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