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 六、

六、 参加会议的法官可以按照法官等级和资历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发表意见,也可以根据案情由熟悉案件所涉专业知识的法官先发表意见,但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