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二、 关于做好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二、 二、 请各公司于9月1日前将授权分公司的名单及授权书上报我部备案。授权范围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授权分公司限于省级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和深圳市分公司; (二) 其他公司授权分公司限于省会城市(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 (三) 未在总公司注册地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可授权营业总部比照前款规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报备。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