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 一、 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 (三)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 (三) 一、 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 (三) 根据城市规划区内外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城市规划区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规划区外,应保证在本行政区域内为被征地农民留有必要的耕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的被征地农民,要异地移民安置,并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