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2012年) 五、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 (四) 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2012年) (四) 五、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 (四) 创新管理模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执行有力、运转协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不隶属于任何行政监督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交易场所,为行政监督和市场交易提供服务。 (三)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