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文化教育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200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教育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