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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2003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寿险公司: 《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2〕8号)下发以后,对规范和提高各寿险公司编制分红产品专题财务报告的质量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一、 各公司应按照我会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各种报表,不得随意增减报表项目或变更报表项目口径。

二、 对修订后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见附件一)新增编报要求如下:

(一) 业务盈余=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准备金提转差。对于不分费差的分红保险业务,保险业务支出中的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营业费用、其他支出等费用项目的报表金额之和应等… (二) 公司可按照保监会的有关精算规定在分红保险账户中提取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提转差等于提存数减去转回数,其中提存数等于分红保险业务资产负债表中特别储备… (三) 若分红保险特别储备转回数等于零,或者虽然特别储备转回数大于零但保单红利支出大于业务盈余与特别储备转回数之和,则所有者权益损失=业务盈余-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提转差-… (四) 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提转差、保单红利支出分别在公司(汇总)利润表中的准备金提转差和保户红利支出中反映。 (五) 公司按照修订前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的格式提存的红利风险准备金,若大于零,则确认为分红保险特别储备,若小于零,则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累计损失。

三、 对修订后的分红保险业务资产负债表见(附件二)新增编报要求如下:

(一) 即使分红业务保费收入不足以抵补各项给付和经营费用而出现净现金流量为负的情况,公司也应编报分红保险业务资产负债表。若负债和盈余合计数小于零,公司只需填报负债与盈余… (二) 所有者权益累计损失的年末数等于年初数加上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所有者权益损失的本年数。当所有者权益累计损失为非零余额时,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余额不得为正。 (三) 盈余项下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在公司(汇总)资产负债表中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中反映。

四、 本年报表的年初数(上年数)与上年报表的年末数(本年数)不一致的,请对不一致的项目逐项予以说明和解释。

五、 分红保险利源分析表中的数量单位改为“万元”。

六、 各公司应向我会同时报送专题财务报告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可以用邮寄磁盘或电子邮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报送,其中报表还应另外以EXCEL表格文件填报。

附件: 2、 分红保险业务资产负债表 第1行 第2行 一、 业务收入 第3行 第4行 第5行 第6行 第7行 第8行 二、 保险业务支出 第9行 第10行 第11行 第12行 第13行 第14行 第15行 第16行 第17行 第18行 第19行 第20行 第21行 第22行 第23行 三、 准备金提转差 第24行 第25行 第26行 四、 业务盈余 第27行 五、 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提转差 第28行 第29行 第30行 六、 保单红利支出 第31行 第32行 第33行 七、 所有者权益损失 分红保险业务资产负债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