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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保险业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200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集团公司、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我会将研究编制保险业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为做好报表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际收支平衡表及国际投资头寸表简介

二、 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重要性

三、 编制保险业国际收支平衡表及保险业国际投资头寸表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 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保险业国际收支平衡表及保险业国际投资头寸表的编制工作要在2005年底之前完成,2006年将作为我会统计工作的常规内容之一。无论从制… (二) 各保险公司应认真研究本公司外汇资本、外汇业务及外汇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并于2005年9月25日之前,将2004年底相关情况报告我会统计信息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本公司外汇资本构成情况。具体包括外汇资本总额、境外投资的投资人、国别、币种、股权占比、外汇资本在公司总资本中的占比等情况。对于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还应报送境外募… 2、 本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果本公司对境外有直接投资的,应报送投资额、投资公司的名称、设立地、股权占比等情况。如果有其他投资,应报送投资项目、投资额、投资地等情况。 3、 本公司的对外保险业务及再保险业务。即本公司与境外机构之间发生的各种保险服务,包括直接保险和再保险。对于直接业务,主要报送保险业务的险种、保费收入、赔款与给付支出… 4、 其他外汇投资或外汇业务。 (三) 各保险公司应着手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外汇资本、外汇业务及外汇投资等方面的统计制度。各集团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应积极组织各子公司研究制定集团内外汇汇总和合并统计制度。 联系人: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