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2005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一、 关于做好2005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在2006年4月15日前向我会报送以下报告: (一) 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的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二) 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的电子文本; (三) 所有财务报表的EXCEL格式文件(报表表样可从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下载)。 电子文本可用邮寄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报送。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