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六、 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六、 六、 删去《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引用法条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