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5年) 二十、
二十、 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第十七条第三款中增加“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第十七条第三款中增加“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