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八、

十八、 删去《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十四条中的“监事”,将第二十四条中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改为“《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