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2007年) 3、 其他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2007年) 11 3、 其他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1 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