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2007年) 3、 其他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2007年) 14 3、 其他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4 特别约定: 本保险单涂改无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