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修改《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决定(2012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交财发〔1997〕93号文发布)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对偷缴、抗缴船舶港务费的,征稽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