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 十九、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 十九、 十九、 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公告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及发行市盈率的计算方法。发行人还可以同时披露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发行价格指标。”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