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08年) 三十三、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08年) 三十三、 三十三、 在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一项:“固定收益类证券:指债券和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包括债券、债券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 本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三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