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十五、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十五、 十五、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推广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暂停业务等行政监管措施。”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