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09年) 二、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09年) 二、 二、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为保护水域环境,对已投入营运但未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单壳油船实行限期淘汰。具体时间和实施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公布。”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部分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