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2007年) 六、 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2007年) 六、 六、 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应当有1名是内资证券公司。但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不在此限”。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