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5年) 九、 关于修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5年) 九、 九、 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在拟设分公司所在对外口岸开放城市具有稳定的货源或者客源;”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