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08年) 三、

三、 第四条修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