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二、 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二、 二、 本决定施行前已开通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在2023年7月23日前可继续通过沪股通、深股通买卖A股。2023年7月24日后,上述投资者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 目录